2007-10-12 | 案例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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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篇发完了感情,现在就应该做一个CASE STUDY了。
第一,公司的凝聚力不够,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,导致了员工在解雇的时候都是很直接敌对的经济利益关系。说白了,我就是要闹,你给我钱。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人情世故,我给你打工,你给我发钱。除此之外,双方没有任何关系。
不知道我们的外国老板能不能明白这一点,如果总是不能理解的话,恐怕这样的事情还会屡见不鲜,而我一定还会多一些经验,呵呵,简直就是个村干部了。
第二,公司的规章制度还是不完善。说实在的,这次虽然给这个员工是四次书面警告,达到了开除她的条件,但是实际上很多制度还是有缺陷。比如说,调岗时候没有发通知出去,在考勤制度里没有写清楚四次早退会导致被辞退,只是说一年内三次书面警告才会导致被辞退。
第三,思考一下,前期对员工的管理过松,员工自以为是老大,想怎么样就怎么样。公司调岗,可以不服从,可以顶撞,可以病假为由不来上班。早退之后,首先是直接主管对其进行口头教育,然后是生产经理教育,均没有效果,然后人事下达违纪通知书给其签字。其实在该员工心中,已经习惯了公司不敢拿她怎么样,不把领导放在眼里,谁知公司会开除其有点接受不了,便来撒泼,哎。
BY THE WAY,以我的性格,我今天想好好教训一下这种没素质撒泼的人的,可是举起来的手又放下去了,因为我现在代表的人是公司,不是个人,要是个人就好了我一定会痛扁她一顿,不管能不能打得过,但是对坏人一定要狠,不能软弱。虽然妈妈信基督不支持我这样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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